一、国内各省政策法规更新
1. 国务院修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时间:2026年8月13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843号《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背景:为配套《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统一生态领域行政处罚梯度,对12部行政法规作出修改,该条例为2024年5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 核心修改:
- 第二十四条(配额清缴违约):未足额清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万–500万元罚款;限期内仍未清缴的,按未清缴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均价5–10倍罚款,可责令停产整治;删除"核减下一年度配额"条款,增设整改缓冲期。
- 第二十六条(阻碍监督检查):单位罚款下限由2万元上调至5万元,并新增个人罚则(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0.5万–5万元),落实"单位+个人"双罚。
- 影响:提高违约成本、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约责任,为全国碳市场扩围提供更强执法支撑。
https://www.cets.org.cn/hjywt/7443.jhtml
2. 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修正文本)
- 时间:2026年8月17日发布修正文本(2024年9月27日通过;2026年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修改决定自8月15日施行)。
- 结构:共7章(总则、双控制度、清洁能源、绿色生产、低碳生活、支撑保障、附则)。
- 要点: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建立碳排放双控制度;明确发展改革部门统筹职责;鼓励用能单位通过绿电、绿证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探索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承诺消费与高耗能企业强制消费机制。
- 意义:全国省级层面较早出台的绿色低碳转型综合性法规,地方绿色低碳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https://www.zjrd.gov.cn/sylf/fggg/202608/t20260817_264395.shtml
3.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 时间:2026年8月13日印发(京发改规〔2026〕6号),8月17日政策解读,8月18日政府网站公开,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 核心: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将原《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升级为"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需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节能审查意见(不增设许可、不另设申报程序)。
- 管控:政府投资项目在报可研前、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前须取得审查意见;未通过审查不得开工或投用。
- 意义:从源头将碳排放强度与能耗协同管控,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608/t20260818_4827126.html
4. 《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6版)》
- 时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落款2026年8月3日,8月18日公开发布(人民日报8月19日报道)。
- 定位:对2024版的修订,为全国碳排放计量体系提供技术遵循。
- 扩容数据:关键测量参数由39个增至58个,检测标准方法由82种扩至169种,测量仪器设备由108种增至229种,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85项增至156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55项扩至115项。
- 意义:从源头保障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溯源",筑牢碳市场计量技术底座。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ls/art/2026/art_29511f725f004163b3291b7f94f40976.html
5. 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 时间:2026年8月12日印发(鲁环发〔2026〕4号),8月19日政策解读,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30日。
- 适用范围: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含异地搬迁)、改扩建项目(行业类别2522煤制合成气、2523煤制液体燃料),并以煤炭气化为源头生产合成氨、尿素等煤基化学品的项目参照执行。
- 核心机制:在环评报告书编制期间同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评,可作为专章纳入;以单位产品CO₂排放绩效为核心评价指标,制定煤制甲醇、甲醇制烯烃、合成氨、尿素4类产品的Ⅰ级/Ⅱ级绩效值。
- 意义:全国率先细化的高排放行业项目环评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推动煤化工减污降碳协同。
http://www.shandong.gov.cn/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ca9721e8e9b5437b83a27a68c51ee644
6. 吉林省《关于支持辽源高新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26年8月20日发布(辽府发〔2026〕6号)。
- 目标:到2028年底,园区绿色能源结构全面建成,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90%以上,单位能耗碳排放降至0.29吨CO₂/吨标煤,通过国家级零碳园区验收。
- 产业格局:立足"纺织袜业、高精铝加工、医药化工、新能源汽车配套、现代服务业"4+1产业。
- 路径:推进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辽矿增量配电网风电、分布式光伏等;探索"绿电直供"模式,构建"电、热、冷、气、氢"多能互补与"以绿制绿"发展模式。
- 意义: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绿色转型提供可复制的"辽源方案"。
https://zwgk.liaoyuan.gov.cn/zcbm/szf_3973/xxgkml/202608/t20260811_745820.html
7.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林草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
- 时间:2026年7月17日印发(临翔政规〔2026〕4号),8月17日公开发布,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 结构:共5章24条,为全新制定文件。
- 机制:以林草(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增量为对象,按CCER-14-001-V01《造林碳汇》及云南省2个省级碳普惠方法学量化核证,转化为可交易"碳信用";规范项目开发、初审、专家核查、平台登记全流程;线上线下交易并行、市场自主定价;打造"碳汇+活动/司法/金融"等场景。
- 意义: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拓宽林权所有者护林增收路径,省级林业碳汇试点的地方实践样本。
https://www.ynlx.gov.cn/zfxxgk_lxq/artview/221/357168.html
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政策法规更新
1. 欧盟CBAM正式实施阶段系列指导文件 + 修正默认值
- 时间:2026年8月14日,欧委会发布10份CBAM指引(4份通用+6份行业:水泥、氢、化肥、钢铁、铝、电力),指导非欧盟运营商以"实际排放值"完成2026年申报。
- 修正默认值:2026年7月31日欧盟公报刊登 (EU) 2026/1740,修正 (EU) 2025/2621 附件I、IV,自2026年1月1日追溯适用;主要修正转录错误、删除加成(mark-up)列、恢复分生产路线差异化默认值(如水泥总排放普遍下调、尿素类默认值降幅约39%)。
- 实施与价格:CBAM于2026年1月1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进口商须为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六大类商品隐含碳排放购买CBAM证书。Q2 2026证书参考价 €75.28/tCO₂e(欧委会2026年7月6日公布;Q1为75.36)。2027年起改为周度定价,证书购买自2027年2月1日开放、每年9月30日前清缴。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price-cbam-certificates_en?prefLang=it
2. 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 电池护照与标签节点
- 法规:2023年8月生效,全面替代旧电池指令。
- 2026年8月18日节点(已生效):在欧盟市场投放的电池须加贴QR码(在适用时链接至电池护照/产品信息),EV电池与容量>2kWh的工业电池须标示碳足迹性能等级标签(carbon footprint performance class label)。
- 2027年2月18日节点(将生效):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强制实施——LMT电池、容量>2kWh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须通过QR码可访问数字化护照,内含碳足迹声明、化学成分、回收料占比、供应链尽责等信息(分公开/监管/受限三级访问)。
- 提示:原草稿将"QR码+碳足迹等级标签"(2026/8/18)与"完整电池护照含碳足迹声明"(2027/2/18)混为同一节点,发布前建议按上述两个时间分别表述。
https://traceable.digital/regulatory-update/eu-battery-regulation-battery-passport-deadline-confirmed-february-18-2027/
3. 美国EPA气候政策动态
- 背景:EPA于2026年2月 finalized 撤销2009年"温室气体危害发现"(Endangerment Finding),并废除轻型、中型、重型车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削弱了依据《清洁空气法》监管GHG的法律基础。
- 当周(8/17–8/23):未发布新的重大联邦气候法规;各州层面低碳燃料标准立法持续推进(如纽约、伊利诺伊等州),形成"联邦退坡、州级补位"格局。
https://www.epa.gov/regulations-emissions-vehicles-and-engines/final-rule-rescission-greenhouse-gas-endangerment
三、国内外大企业碳减排行为
1. 腾讯发布《碳中和中期报告》
- 时间:2026年8月17日。
- 核心数据:在AI算力需求激增下,通过"采购绿电、提升能效、自建新能源"组合拳实现"算力上涨、碳排不涨";自有数据中心绿电占比已达约83%(中期报告披露2025年绿电使用占比由22.0%升至48.5%,数据中心绿电82.9%,绿电采购量翻三倍至413万兆瓦时)。
- 目标与认证:获SBTi认证,承诺不晚于2030年实现自身运营及供应链全面碳中和、100%绿色电力。
- 高层表态:马化腾表示AI将加速低碳创新、推动各行各业绿色转型。
https://www.tencent.com/zh-cn/tencent-details-progress-toward-carbon-neutrality-goals-and-outlines-ai-era-priorities/
2. 阿斯利康(AstraZeneca)更新净零碳目标
- 时间:2026年可持续发展更新(Sustainability Update)发布,页面8月20日前后更新。
- 目标调整:
- Scope 3:2030年减排目标由50%下调至35%(以2019年为基准)——公司说明因业务规模增长(目标$800亿营收、20款新药),绝对减排量与旧目标一致,属因基数变大而调整百分比;
- Scope 1&2:维持到2026年减排98%(以2015年为基准),截至2025年底已减排88%;
- 长期:到2045年实现基于科学的净零排放(Scope 3到2045年减90%)。
- 亮点:全球首批通过SBTi净零企业标准验证;投入5亿美元将吸入剂推进剂切换为近零GWP替代品(占Scope 3约26%);AZ Forest植树目标由2亿下调至1亿棵(重质量轻数量)。
https://www.astrazeneca.com/sustainability/climate-change.html
3. 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
- 时间:2026年8月24日公示,公示期8月24–28日(略超8/17–8/23范围,为当周尾声)。
- 依据:《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6〕122号,2026年3月27日印发),设7方面18项评分指标。
- 名单(节选):山河智能装备、湖南方盛制药、长沙戴湘汽配科技、株洲时代新材料、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华新水泥(株洲)、湖南华菱线缆、三一专用汽车、湖南湘窖酒业等(共37家拟认定)。
- 意义:以企业为单位树立碳减排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工业领域从源头减碳。
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604/t20260414_33954595.html
4. 行业趋势分析
将本周企业动态置于三条行业主线之下观察,可看到"政策—企业—市场"正在形成闭环。
(1)AI算力驱动绿电需求结构性上行(对应腾讯案例)
- 背景:大模型训练与推理带来算力需求激增,数据中心成为全球用电增长主力。国际能源署(IEA)预计,在算力与电气化双重拉动下,全球数据中心用电量到2030年或将较当前接近翻倍,绿电成为AI扩张的"硬约束"。
- 制度支撑:2026年8月1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及消纳责任实施办法》施行,首次将非电消费(化工、钢铁、有色等)纳入消纳责任考核,绿证环境价值与碳市场衔接,为数据中心"算电协同"提供政策抓手。
- 企业印证:腾讯通过"采购绿电+提升能效+自建新能源"组合,绿电占比由22.0%升至48.5%、自有数据中心绿电达82.9%、绿电采购量翻三倍至413万兆瓦时,在AI算力上涨的同时实现"碳排不涨"。
- 趋势判断: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算力—能源协同将成为科技巨头碳中和的核心路径;拥有低成本绿电资源(西部、东北)的区域对智算中心的吸引力上升。
(2)电池护照倒逼供应链碳足迹管理(对应欧盟电池法规、宁德时代/远景等)
- 背景: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 进入密集落地期——2026年8月18日起EV电池与容量>2kWh工业电池须标示碳足迹性能等级(A–G);2027年2月18日起电池护照强制实施,须通过QR码披露碳足迹声明、回收料占比、供应链尽责等信息。
- 传导效应:碳足迹声明依赖全生命周期LCA与上游初级数据,直接倒逼正极、负极、锂/镍/钴等材料供应商建立产品碳足迹(PCF)数据体系,形成"碳数据即竞争力"。
- 企业印证:宁德时代已发布2035全价值链碳中和路线图,明确2027年起新供应商强制碳足迹准入;远景、亿纬等加速零碳工厂建设。
- 趋势判断:数字化碳管理(产品碳足迹平台、LCA工具)从"可选"变"刚需";缺乏碳数据追溯能力的中小供应商将面临被头部企业供应链剔除的风险。
(3)欧盟CBAM正式期进口成本测算(对应CBAM、出口企业)
- 定价机制:CBAM于2026年进入正式实施阶段,2026年采用季度定价(Q1 €75.36、Q2 €75.28/tCO₂e,欧委会2026/7/6公布Q2),2027年起改为周度定价;证书购买自2027年2月1日开放、每年9月30日前清缴。
- 成本测算(以钢铁为例):若吨钢隐含排放约2吨CO₂,按Q2价格€75.28/tCO₂e计,单吨钢材CBAM成本≈€150.6/吨(按7/6汇率约¥1170/吨);对铝、水泥、化肥、氢等同样按"隐含排放×证书价"放大,高碳工艺承压明显。
- 降本路径:欧委会8月14日发布10份指引,鼓励进口商以"实际排放值"申报——可比"默认值法"显著降低被高估的履约成本,前提是出口企业具备产品级碳核算与CBAM申报能力。
- 趋势判断:CBAM与EU ETS联动、碳价长期位于70–90欧元区间,低碳钢材、绿色铝、绿氢将成为出口欧洲的"竞争门槛";建立常态化碳价跟踪与碳成本锁定机制成为出口企业必修课。
信息源:中国政府网、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吉林省/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等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欧盟委员会(CBAM/电池法规专页)、EPA、AstraZeneca官网、腾讯新闻碳中和日报、商务部WTO咨询网、人民网、人民日报等公开报道(2026年8月)。
本周报碳讯内容均整理自网络公开行业资讯、政策及市场信息,仅供内部学习、行业参考交流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合规依据、官方政策解读或交易决策参考。我方不对内容的绝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作任何保证,使用者依据本内容作出的所有行为及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业宣传、违规盈利及其他不当用途。凡查阅、使用本碳讯内容,即视为认可本免责声明。